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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放征地测量房屋的时候签的我妹妹的名字,是不是到时候拆迁补偿协议也要签我妹妹的名字?到时候开发补偿的房屋是不是也都在我妹妹名下?可以更改吗?

征地拆迁
2019-02-25 00:43: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签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产权人,补偿的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可以。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如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签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能反悔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签订,但是一旦签订了补偿协议,就代表你认可了补偿协议书上的全部条款,必须依照上面的协议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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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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