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现在的情况是夫妻结婚很多年已经没感情但也没离婚,男方在外也有小三以及生养了一男一女的小孩。现如今,男方在外以目前夫妻财产的房子做抵押在外向银行贷款50多万,结果还不上钱,银行起诉要封房,后来向银行恳求,允许先还15万,剩下分期还款。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房子的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且也是夫妻财产,怕还完那15万男方偷偷在外面卖了房子。想问以什么法律手续能让男方不偷卖房?

民事相关
2019-01-13 11:53: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你们的房子已经抵押给了银行,那么你们没有还清银行借款的话是过户不了的。如果他未经你同意擅自转让的也没法办理物权转移登记手续。
  •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房产证减去名字类似于房子的份额转让,就是把原来归属于你的房屋产权的一部分转移给了房产证上另外的人头上面,所以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流程与正常的房屋买卖和交易的过程是非常相似的。
  • 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夫妻都同意即可。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