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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距骨折有三个月了,骨折的时候只打了个石膏医生开的药老板不拿,说我这个都是小问题,医院都是骗人的。我问怎么处理他就推脱以后再说。一个月后复查医开的长骨药也不没拿,万上问他怎么处理以后再说不会亏待我。三个月复查医生说距骨有坏死的迹象,问他怎么赔偿,他说他也不知道以后再说赔的够我工伤这段时间生活,要生活费他说他没有钱。另外他还欠我两万工资还没有发。

劳动纠纷
2019-02-19 02:25: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固定证据,起诉维权
  • 以鉴定的伤残等级,对应你工伤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如广东省的话就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里面规定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给伤者。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才有赔偿,未达到最低十级伤残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 职工工伤,只有住院期间,发给伙食补助费,在单位休养,没有伙食补助费,和其他职工一样就餐,没有特殊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赔偿应该在医疗终结之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一般在申请后2个月内下达工伤待遇。
    申请工伤待遇审核需要材料如下:首次病例,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待遇审核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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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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