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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外协小公司上班:8月23开始至10月17日一直没签合同,开始谈1个月9千28个班,后来9月份开始计件致10月17,突然说不要我做了理由就是人员多了,而8月份工资本9月底发但一直没发,现在让我走一分工资也没给请问怎办

合同纠纷
2019-03-13 12:03: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全部工资!
    追问:公司里面的基本上都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吗
  • 计件工资的标准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价格不能过于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劳动者可以就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由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仲裁申请或者投诉,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1)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到一年内支付双倍工资。由于您只在该公司工作了半年,您可以要求单位再支付您5个月的工资。2)用人单位拖欠您工资,致您被迫离职的,可以要求单位补交您的工资,以及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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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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