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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口角争吵后发生肢体冲突,我母亲被夫妇二人打伤导致左手第五指近指节基底骨折,报警立案至今已有一周,我要求法医鉴定伤情,派出所一直推脱不给开鉴定单,案情也没有进展,打伤我母亲的人啥事也没有,也没有道歉或者缓和的意思,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纠纷
2019-04-28 23:52: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应该继续要求作轻重伤法医鉴定,,
  • 被人打伤的赔偿标准关于具体的伤残等级,建议去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法院会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结合当地上一年度的人均收入来计算伤残的赔偿。此外,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伤残等级的预估。
  • 诉状、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单据、交通费单据、损害的现场证据等,按法院通知预交诉讼费。具备这些就完全可以立案了。你好,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伤情鉴定是用来对案件性质进行界定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话,则由检察院进行公诉;如果是轻微伤,则只需要进行治安处罚就可以。
    2.赔偿属于民事诉讼部分,可以有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民事赔偿的依据是伤残等级的鉴定,而不是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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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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