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拿木棍追打,我夺来木棍把他打成轻伤一级,这算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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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是否防卫适当且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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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三部两院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头、颈、胸、腹、盆、四肢,不同部位分别都有轻伤的认定标准,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及轻伤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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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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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被人打伤的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如果是轻伤,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你作为受害人应当报警。
2、其次,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侵犯了你的生命健康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3、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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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