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保洁公司干了3年3个月,现在被辞职了,公司协商补偿了8千元现金,没有交社保我不懂法后来听说这个补偿是不对的,而我已经签字了还盖了手印,请问这样情况还能去找红公司吗?

合同纠纷
2019-02-24 20:46: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签字代表同意了当时的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再去谈
  •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 交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交社保,且如果您因公司未交社保而离职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次,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但如果您主张公司伪造劳动合同的,您需要证明该签名是伪造,且您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您的入职时间以及工资水平,您举证会有一定的麻烦。
  •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和责任,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的,将会根据法律进行处罚。
    职工本人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虽然职工要求不缴纳社会保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 签字代表同意了当时的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再去谈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者辞职能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605
和公司签了合同后可以辞职么
劳动合同纠纷 37700
申请劳动仲裁需不需要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请律师一般要多少钱
劳动仲裁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需不需要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请律师一般要多少钱
孩子选择抚养权的材料
子女抚养权
孩子选择抚养权的材料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71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24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90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7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5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6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