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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领证,13年按揭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几乎是我给的,我是主借贷人。15年离婚,离婚没有分割财产,离婚前贷款都是我在还。贷款一直是从我的银行卡扣除的,离婚后,他把银行卡拿走了继续还贷款。房子也是他在居住。现在房子要拆迁,我可以分拆迁款或者拿回我之前在房子上花的钱吗?

民事相关
2019-01-16 00:10: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的。
  • 离婚时分割房子涉及的情况较多,以婚姻期间房产赠予为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房子为一方婚前购买所得,则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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