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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017年7月底我在郑州购置的新房,同时在售楼部里签订的装修合同, 合同内容约定: 装修款为12万元,分三次支付,前两笔装修款7.5万支付后,第三笔装修款4.5万是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但在装修公司收完第二笔款后就要收取尾款,执意不按合同内容约定履行。 第一笔装修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支付,按合同约定已经支付了3万; 第二笔款项于2018年1.2日已支付4.5万, 支付第二笔款后,装修公司一个劲的要求收取第三笔尾款(4.5万)后才对房子进行动工装修,我们当时不同意他们的要求,他们就拖延着不予动工装修,拖延了长达5个月左右,我们要求装修公司全额退款,他们说可以,但让我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我表示无语。无奈之下,我们口头及短信协商等做完部分(拆墙砌墙水电安装)后再支付2.5万给他们,其它尾款2万等装修完工再进行结算。 上个月中旬,他们声称装修好了,让我去验收并付尾款2万,也拍了房间内的装修视频,我提出了异议,1:房间内未安装柜子(开发商印制的彩页上有装修好的内容和柜子)但实际没有任何柜子,2:故意拖延5个月有违约金赔偿给业主。 合同约定:装修公司逾期完成装修的,每逾期一天,装修公司向业主计付已付装修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我想着,房子如果他们早装修好,我早出租出去5个月,收益也又增加1.5万左右。算上拖着5个月租金收益加约定的违约金,应承担2万以上的补偿,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我一再退让,我的最终提议是,我去验收装修合格后,先交尾款的6000元,留4000作为质保金(6个月后支付),剩余1万扣除作为违约金补偿给业主。 但他们没有答应我的提议,装修完工后,我没有去验收,因为还没有达成协议,事情现在还在搁置着,下一步,我该如何操作? 谢谢您阅读以上内容的并希望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非常感谢!

合同纠纷
2019-06-07 06:39: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固定证据,起诉维权
  • 装修公司拖违约金少不少应该考虑以下问题:1首先请问与装修公司的施工和质量是否有问题 2装修工期拖延是由于装修公司的问题造成还是您这边购买材料或者其他问题拖延 3一般来说预算合同中应该有注明如果拖延工期一天是多少钱,外面一般都是50元一天或者150元不等 4如果合同中没有,那么事后的签署只能算是协议,必须要有当初签合同的业主签名才能有效。 5如果您还想追究建议您等完工以后再做出反应,到时候可以找到第三方,比如消协等,尾款的话建议等全部施工完成再付,或者差不多完成了再付。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开发商违约时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需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违约金
    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以这个约定进行计算。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
    举例说,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而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1万元,那么法院最终会支持1.3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2)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计算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
    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具备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
    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3、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
    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上述三种计算标准都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标准情况下法院掌握的标准,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标准,过高或过低时,法院将掌握这种情况下的上下限标准,即下限不低于实际损失,上限不高于实际损失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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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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