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是管培生,6个月试用期,但是定岗定在了销售,在8月份完成了转正的业绩标准,按道理来说9月份的工资应该按转正以后给我算。但是我9.30提出了离职,但是只是提交了转正的述职报告,没有和领导面谈。结果10.12发的工资,底薪还是试用期的工资,不是转正的,领导给的理由是我没有走完转正流程。中途没有任何人和我沟通过,底薪改变这件事,但是离职他们还是要求我按照转正一个月以后才可以走,而不是试用期三天之内就可以离职。请问这种情况下少发底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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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提前三天与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转正后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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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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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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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还有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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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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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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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及时申请仲裁要求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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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