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网上借了1000块钱结果,朋友说这个可以不用还,是高利贷,我就没管,最近发短信说上门讨债上门费10000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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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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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 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不分可以主张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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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你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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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百分之二十四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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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及时报警,搜集证据,必要时可诉讼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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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百分之二十四部分需要及时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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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