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最近我的一个表哥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我想帮他咨询一下:我表哥的父亲上个月开电瓶车去街上买种子的时候,不幸被一个酒驾的司机给撞了。而且司机逃逸导致我伯父错过了抢救时机。现在我表哥想向对方要求赔偿,请问农村户口车祸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
2018-10-23 03:01: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口性质都有很大的关系。只要发生伤残或死亡的情形,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就会有所区别,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但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任意一个,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


    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需要材料如下:

    (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

    (2)辖区派出所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

    (4)房地产证

    (5)其它


    2、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需要材料如下:

    (1)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2)有劳动合同及工资表(事故发生之前一年的)

    (3)纳税凭证

    (4)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

    (5)其它

    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有保险的话,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另外,不同的保险,赔偿的范围会有所不同,因此保险赔付会和保险险种有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 您好!关于农村户口车祸死亡赔偿怎么计算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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