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医疗纠纷中,医院已经将医疗文书进行修改,明显与当时事实不符。请问,目前患者维权,卫计委让进行医疗鉴定,但明确告诉患者必须认可病历才行!但是院方已经修改了病历啊,患者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19-06-04 21:45: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侵权法出台后,医疗纠纷不是必须通过卫计委,你可直接诉讼,要求鉴定病历真伪,难度很大。
  •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定义需满足四个要件:

    1、特定在医疗服务领域;

    2、事人都是合法民事主体;

    3、议事实是过失行为;

    4、错责任处于待定状态。
  • 1.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4、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 医疗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一般情形下是“过错”归责原则。如果医疗机构有(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的,归责原则为“推定过错”原则。《侵权责任法》专门在第七章用了十一条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其中,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 需要证据证明修改病历
    追问:在医疗事故中,病历篡改伪造责任究竟由谁来确定和定性?
    解答:应该第一时间申请证据保全
    追问:证据已封存。哪个主体能定性篡改伪造病历?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