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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离婚,未发生关系,分床,女方有心里阴影,婚前未告知男方,彩礼给退还吗

民事相关
2019-01-31 03:19: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及您得描述,如有下面情况,可以退还彩礼:(1)未办理登记手续(2)婚前给付婚后确实导致困难的。如果是第二种情况的话,您需要有相关证据来证明。 针对您得第二个问题,嫁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需要看双方对其是否有约定)。如果是领证前购置并且双方对其归属无约定,则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
  •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习惯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 您好! 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 1、不予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虽然接受彩礼,但已经结婚的,离婚时如一方主张返还的,原则不予支持。但特殊情形下例外:一是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因为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处应指因给付行为导致给付人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 2、应予返还。有以下三种情形,彩礼应予返还: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包办、买卖婚姻而收受彩礼的; (3)以订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得。
  • 可以要求退一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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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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