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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一套房产,打印遗嘱,无见证人,应属于无效遗嘱,如何证明该遗嘱的无效性?需要有人去法院起诉吗?

继承
2019-02-17 02:48: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到法院确认遗嘱是否有效。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要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可以代书遗嘱,但是形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 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基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严格来说,这些情况下是由于遗嘱继承的原因导致遗嘱的相应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这些情况下和遗嘱无效的结果一样,我们也将其归类在遗嘱无效的情形中。
  • 哪些遗嘱是属于无效的?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
    (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
    (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
    (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违反此条规定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中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认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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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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