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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吸毒前科人身自由受控制吗?

刑事案件
2019-11-24 19:13: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那么,监视居住到期后该怎么办呢?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 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关于监视居住,解答如下:
    1、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2、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条件,具备5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32条规定,对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可以提请逮捕,且根据105条监视居住的适用的首当其冲的条件是符合逮捕条件且具有10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因此如果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违反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其不应当由监视居住变更为逮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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