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新生儿在家死亡,有准生证跟出生证明,没有上户口,要怎么处理,不想尸检,想给孩子全尸

其它综合
2018-12-22 08:52: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
    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 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证件大致如下:
    1、出院结算单在医院办理,医院签发的《首次签发登机表》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3、准生证
    4、孩子的名字要起好
    5、到当地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6、如果超过1年不办理,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