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是农村的,农村的财产都是家庭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协议上写有所有财产归女方,可是现在男方一直待在房里不肯出来。那所有财产是不是也包括家?

民事相关
2019-03-03 04:24: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之,要求他退出房屋
  • 我国允许双方协议离婚,如果在协商过程中男方主动要求女方可以多分部分财产的,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写明即可,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财产一定要有夫妻双方平均分配,而是有相关的原则在双方没有达成合意而选择而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到法院请求判决时给与法院参考。因此双方关于财产的分配完全可以处于自主意愿。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均分,共同债务也应当均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