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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了,男方欠女方3万4千块钱,女方一直要不到,无奈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男方不想还钱,跟其姐姐无理取闹,非要我把家里的电视跟洗衣机还给她,是我们买房子的时候她姐姐送的,我们离婚判决书上写的明明白白的,家里一切家居装饰财产都归女方所有,请问律师她们这样是合法吗?

民事相关
2019-02-22 00:24: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他这样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给你们的东西就是你们的了,既然在判决书里写归你所有,那么他们无权要回。可督促法院尽快执行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 法院审理后,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即可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女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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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