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建房子有个工人干活受伤,不是我直接雇的他,是他们老板带来的,也没有签订什么合同,我们这边有一种是做点工的,就是做一天算一天的钱,不是包工,但是人不是我们雇的,请问这种情况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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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那个工人和包公头之间是什么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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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老板有资质吗? 没得 你们三方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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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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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是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出现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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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之内),但前提是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公司未给你办理社保,这个工伤待遇都应该由公司承担,具体的赔偿项目要看你的伤残等级,通常包括医疗费、康复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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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