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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四兄弟,合伙在城镇里买了一栋4层的房子,房子是抵押贷款的,因几个兄弟没沟通好,房产证过户最初是写大哥一个人的名字的,后来其他三兄弟觉得不合理闹意见,他们分别要求大哥在房产证上加入自己的名字,但这时房产证原件已经抵押在银行了,现在还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房产所有权的问题呢?可以做房产所有权公证吗?还有,房产如何分割呢?可以办理分证吗?

刑事行政
2019-02-19 04:02: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共有人可以达成协议后去变更
  •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同时,一般也会认定设置抵押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实践中的做法一般会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分别处理。当然,考虑到贷款抵押依附于房屋之上,法院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法院判决设置抵押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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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