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个人有2个罪名,请问可以对不同罪名同时采取取保候审和提请逮捕吗?

刑事案件
2019-01-29 20:39: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针对您以上问题我有如下回答:请问是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还是什么情况。
  •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并不是无罪释放。对于共同犯罪的,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分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并不是绝对按数额多少定罪量刑。如果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判决后依法提出上诉。
  • 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在进行了上述判断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说明:1、即使不提出取保候审,一旦被羁押的期限到期,办案机关就可变更为取保候审。2、如案件不涉及经济,保证金为2000——50000元,如果涉及经济,按涉案数的1——3倍确定保证金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 你好,是分开的还是一起的呢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