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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贷款纠纷, 开庭委托过我妹妹,现在起诉执行还需要签委托吗?

婚姻家庭
2019-05-14 10:13: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追问:我问的是前面委托过,起诉执行要不要在签委托书?
  • 什么人可以成为代理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会被起诉贷款未还的后果:1、若一次没有还款,银行将会经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2、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借款人会被罚息。3、若逾期还款次数达到六次及以上,银行会经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这期间房产或被冻结。4、若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无果,银行将经过法律程序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首先银行有证据证明到期不偿还贷款,其次银行提前通知合理期限内偿还贷款,如果迟迟没有偿还到期贷款,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款。
  • 债务追讨起诉的,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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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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