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近日,我在正常按照工作要求为客户办理存款业务时,我行的一名存款揽储人员,挤到客户身边让客户把存款存在这名揽储员工的名下。本人没有把客户的存款存在她的名下,这名揽储人员就到总行投诉我,总行在查看完监控,证明这名揽储人员对我的指控不成立的情况下,仍然违背我本人意愿,把我调离了原单位,给我的身心造成了沉重伤害,严重影响了我在同事眼中的形象。针对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权?能起诉这名揽储人员诽谤吗?

公司企业
2019-05-22 10:45: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不是故意散布虚拟的事实对您造成伤害且范围较广的话,不够成诽谤罪。您是形象严重受损和心理受到伤害吗? 可以走民事
    追问:应该是故意恶意中伤我,最近这次她两次到储户家,教储户说谎,让储户承认储户到柜台前办理的业务是她打电话联系的,实际她连储户的电话号码是什么都不知道,这样违背事实的情况下还到上级部门去告我,想让我受处理,我的身心受到伤害是一定的,我咽不下这口气,想让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我该怎么办?
  • 你好,可以去公安机关报警
    追问:昨天,我走访了储户。了解到举报我的那个人居然几次到储户家里要求储户承认储户的存款就是她联系的(实际是储户自己到柜台办理的,储户根本就不认识那名揽储人员),以此到上级主管部门恶意投诉我,该名揽储人员已经数次投诉我,由于她的女儿的老公是银监局的领导,每次都给我部门的领导施压,即使不是我的问题,我也得受到处罚,罚款或者像现在一样,把我调离现在的工作岗位,这名揽储人员,还私下里四处传播“非把他告下岗为止”。这算不算诽谤?我能到法院起诉她吗?
    解答:你好,根据你搜集的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诽谤
  •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诽谤的行为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作为受害人,可以报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 谤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诽 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 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 当事人遭受诽谤的,可以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