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原单位失业后,领了18个月的失业金,现在我在新单位交养老保险已满5年,想领失业金,还能再领几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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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了新的合同,就不存在失业金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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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单位和个人应继续缴费但停止缴纳的,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依法缴纳滞纳金之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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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5、个人后续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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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之后不需要补交养老保险。
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作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在这两年时间里,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缴费,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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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