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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结婚两年,打算买一套商品房,男方父母答应给出一部分钱,只有男方在借条上签字,女方知情但不签字,如果今后离婚发生纠纷,女方不认账,这张借条还算双方的共同债务么?另外,写借条毕竟还是有点伤感情,让父母保留给我汇款凭据,我再支付给卖方对今后有帮助么?还有没有别的方式能够保障父母这部分钱?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2-25 19:19: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没有帮助。不但要伤感情,还要让女方知道借条的事情。
  • 您好!夫妻一方在婚后打的借条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借款的用途。如果该笔借款是用于家庭生活开销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用于赌博或者其他个人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2、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①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③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④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⑤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⑥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⑦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借或所负的债务,待双方离婚后,该债务应由谁来偿还?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要懂得处理离婚后债务纠纷,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
  • 这个简单,你可以聊天的时候给女方录音就可以了
  • 您好,父母如果全款,这在你名下,就不会有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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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