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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17年底就装修好的,在卫生间施工之前分别做了物业原有防水层的试验 和自己防水层的试验,我们的工程监理和物业人员双方都确定过没问题!装修好后的期间都有在房子里偶尔和朋友相聚,今年10月正式入住,现在楼下发现他们的楼顶有点渗水!楼下今年装修,4月份的时候把卫生间的墙全部打掉了(非承重墙),(当时也没有告知有漏水的情况)其中有两面墙跟污水管和粪管只有7CM的间隔,管道有拆墙时留下的痕迹,现在怀疑是楼下暴力拆墙把我们管道的防水层震裂了, 请问这个责任如何划分!

建筑工程
2019-06-27 05:37: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何划分责任需要看漏水的原因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关于楼上漏水怎么修的问题,我国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1)可以请求业委会、居委会帮忙 这种邻里之间的小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调解,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至于为此面红耳赤,邻里之间遇到自己无法协商解决的小事情,可以请求居委会帮忙。 (2)协调不成可提起相邻权诉讼 如果调解不成,按照相关规定,受害方可以提起法律诉讼维权。 《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也有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起诉时最重要的是对漏水处的认定,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将成为关键证据。
  • 就房屋漏水的责任划分,要具体情况分析。主要是找出漏水的原因:1、如果是房屋质量本身问题,但又过了保修期(不属于长期保修项目范围),只能由住户自己负责维修:楼上楼下住户共担费用,谁受益多谁承担多。2、如果是楼上住户造成漏水,则应由其承担维修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建设议双方协商解决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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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