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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三个月,感情不和,也没有结婚证,彩礼还他家不

婚姻家庭
2019-01-24 18:17: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领取结婚证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法定条件。
  • 我国从1994年2月以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要没领结婚证的都不算结婚,所以2001年你男朋友和他老婆在一起的也不算结婚,法律上讲他们从未存在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只是对财产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等问题作的约定,应该没有问题。但还是建议你到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让他陪你去调查下他的婚姻状况,这样可以放心些。祝你好运
  • 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但分居满2年并不必然导致离婚,导致离婚的核心要素是夫妻感情破裂。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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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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