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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女方的见面礼通过法律能要回吗?

婚姻家庭
2018-10-10 10:27:4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可以要求全部退还的。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结婚为条件的见面礼与视为附条件赠与,当条件未达成(也就是没结婚),附条件赠与的财产可以要回。
    希望帮到您!
  • 您好,是彩礼的话,是可以要回来的,建议及时与律师联系。
  • 你好,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彩礼应当酌情返还
  • 你好。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应予返还彩礼。详询可与我联系。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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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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