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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起至到五个月都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仲裁裁定劳动者没有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已经过镇级劳动保障事务所书面申请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提岀解除劳动合同了。现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不用倍偿经济补偿金。请支教怎样驳回辩解!

其它综合
2019-01-12 20:06: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仲裁裁决错误,不服可起诉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我来回答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限制,并不都是提前1个月通知就可以了2,如果没有以下情形的解除,就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请注意一下:  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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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