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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法院直接判决孕妇监外执行,还需要先收监在等手续出来吗?

刑事案件
2019-06-25 12:38: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刑事案件一般会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法院审判三个阶段,三机关分别行使不同的职权。
    2、侦查机关通常会在拘留后的30天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通常会在7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一旦批捕,取保候审几乎不再可能,这就是37天黄金救援期的来历。
    3、取保候审是比较重要的一环,其重要性是任何语言都无法描述的,这方面要不遗余力。
    4、70%的案件,请律师比不请律师的结果要好的多;律师是否专业和敬业,对很多案件的处理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律师不起作用的案件虽然有,但占的比例很小。
    5、案件本身的一些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 在交付执行前,法院可以做出监外执行的决定,但是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 你好,孕妇较为特殊,一般不会收监。
    追问:法院有权利直接判监外执行吗?如果监外执行的话时间怎么算?
    解答:法院会判决缓刑,缓刑就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形式。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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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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