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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离婚了,孩子,房子,财产都给女方了,孩子现在上大学了,我弟弟现在外面打零工,没房子,,生活也困难,他应该没义务再给生活费了吧

民事相关
2019-03-01 05:51: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夫妻双方均有义务扶养子女,不论子女是跟谁生活,如果生活条件差没有支付能力可以与女方协商减少或者暂不支付。
    追问:他每年给一半学费,生活费应该没有义务再给了吧,他说净身出户
    解答:如果是法院判决或通过法院调解的,根据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内容确定,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确定,如果是现在没能力给要变更必须和对方协商。
  • 抚养费要给的,不是说没钱就不抚养,既然生了就要负责。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在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
  • 1、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2、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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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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