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上班老板说3500。 我现在不做了。 他要扣我1000块工资。 我能拿到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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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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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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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的方法:
1、政府讨薪
通过向政府信访、上访等,通过政府、政法委来促成拖欠工资的公司支付。
2、网络讨薪
通过网络曝光拖欠工资企业的信息,拖欠的事实,通过网络传播促使企业支付工资。
3、媒体讨薪
通过媒体报道拖欠工资的事实,曝光企业的不诚信行为,促进企业改正和支付工资。
4、行政讨薪
通过劳动局投诉举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促进企业支付工资。
5、司法讨薪
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来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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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社会保险数额、个人所得税(如果有的话),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资数。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
一、日工资数: 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1.16。
二、应得工资数: 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得工资数。
三、实得工资数: 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社会保险数额、个人所得税(如果有的话),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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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