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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有一套公房,没有买断,单位已经倒闭。爷爷去世前立了遗嘱将这套公房交给我爸爸处置,但是我爸爸还有一个亲妹妹,她已经拿了我爷爷名下的两套商铺。现在我爸爸去世了,我想卖掉这套公房,请问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12-15 14:52:0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先通过法定程序明确产权后再进行交易。另外老人的遗产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房产部分,应该法定继承由继承人共同享有相应份额。希望对你有帮助。
  • 您好,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来电说一下具体的情况?方便我们给您提供更专业有效的建议。
  • 您好,您是您父亲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您父亲的妹妹无权参与其遗产分配。
  • 你好,需要去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具体有需要可以电话与我联系。
  •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因此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可以依照上述情形分割遗产的。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你说的情况好像所立的遗嘱无效。但你们是财产代管人,在夫妻持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他说放弃继承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你主张的话,他说放弃的财产是无效的。你要委托给律师是对你有很大好处的,胜率在80%.希望你委托律师帮你打赢这场官司。
  • 长辈去世了,但并没有留下遗嘱,其留下的遗产哪些可以分?又应该怎样分呢?下面由为您介绍。   根据我国《继承法》,遗产的继承顺序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指的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可以继承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合法财产。   相关法条: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没买断有点麻烦
  • 你好,买卖房产时和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卖方人需要证明自己对房屋有所有权,具体可以到律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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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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