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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伤脚无骨折对方全责,神经及软组织损伤且伤口换了十次药又染丹毒腿及脚又肿疼红四十天不能下床现在脚还发紫、疼问对亣能方能赔钱多少

其它综合
2019-01-28 22:50: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根据己方损失向对方主张赔偿。
      2、首先根据对方的车辆是否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与车主的关系,机动车辆的投保公司来确定赔偿责任人,即确定案件的被告。
      3、己方财产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4、己方人身受伤害的,根据受伤程度计算赔偿金,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交通费,伤情严重构成伤残等级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
  • 撞伤,赔这个事件是个交通事故。特警大队人员和普通人一样在这个事故当中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交警队和特警虽然是同样的是属于公安系统,但是各司其职,都有相应的监督部门。如果您对于交警的责任判定有异议,可以向属地的交通管理局(交警队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行政复议.
    关于事故的定责问题,如果是行人没有在人行道上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作为一个交通参与者,属于违规,所以做责任认定时候责任要相对多,如果是行人没有违反信号灯(即闯红灯),在人行道行走,那么行人的责任会很小甚至无责。反过来,如果是机动车有违反路口信号灯的行驶行为的,那么机动车一方责任会很大,甚至是全责。关键点是行人是否有闯红灯和未在人行道通过路口。如果是行人在绿灯情况下在人行道通过路口,机动车没有礼让,那么机动车是全责。
  • 撞伤,赔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都是法定的(对此,你应有所掌握),但就具有交强险的事故赔偿而言,因为赔偿的义务主体是多方的,赔偿的顺序是可分的。交警机关在事故处理中的调解的权力,是应“全体当事人共同书面申请”才产生的,若有一方不申请,警察也没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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