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晚上喝酒死于工厂宿舍,请问和工厂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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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不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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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醉酒后发生工伤的,不能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可以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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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业伤害为特征的工伤源于以机器为生产设施的工业劳动。凡是利用机器从事生产活动的雇主和企业,都有可能对雇员造成职业伤害。醉酒,没有国家或者社会把它认定为职业,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醉酒行为系进行中的工业生产劳动。醉酒活动不具备工业生产中必然具有的职业危险,也与工业生产中的职业伤害无关,因而也没有任何国家或者社会会把醉酒纳入工伤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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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