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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工作过失为由辞退员工,这种情况单位用不用支付赔偿款给员工?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2-23 10:16: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严重过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单位需要举证并书面通知
  • 一下几种情况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并不需要经济赔偿和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   劳动法并没有界定因员工过失导致公司损失而进行赔偿的相关规定,但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公司可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从劳动者的工资中获得相应的赔偿。  相关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单位承担责任可能性较大。
    追问: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五年,今年因为改革,单位实行股份承包制度,导致很多人集体辞职。因为我的工作失误导致单位损失2000元,这是他们的说辞。至于到底损失了多少就不得而知了(我工作确实有失误)。他们就这为理由找我谈话,然后找人顶替我的位置。我这种情况,是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还是起诉打官司,我赢的几率有多大?如果通过劳动局仲裁,是不是会影响我在这里投的社保往新的单位迁移。希望您能给我解答,万分感谢~~
    解答:你现在起诉不了,只能仲裁,这是前置程序,对社保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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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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