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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今年68岁, 曾在1986-1990年在某镇办企业(扎钢厂)工作,造成了听觉问题(那个年代没有什么工伤维权之类的), 身份是临时工. 因为工作突出获得了大量奖状和荣誉证书. 目前都保存着. 证书盖的是市政府印章和镇政府两个印章(该镇目前是市区). 农村户口, 没有养老金. 问: 像我父亲这种情况, 是否可以补缴养老金? 这些荣誉证书和奖状都一点意义没有吗?

合同纠纷
2019-03-09 04:02: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8%,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缴纳8%,你自己缴纳8%。
  •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 工伤赔偿是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本人实际平均工资计算的,不是按照户口性质计算的。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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