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用别人的名义买车,但是费用是我自己出的,月供当时商量的从我工资23560元里面扣除作为该车每月月供,还有车辆保险购买都是我自己出的钱,现在他后悔了要把车拿回去,然后告我诈骗罪,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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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有签订协议以对方的名义买车呢?若有协议按协议约定处理。你支付的费用是否有转账凭证等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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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构成诈骗,你骗他什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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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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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保险诈骗罪的主题包括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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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