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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与前妻生有一女,1995年5月离婚时判给女方,95年10月与未婚女结婚,98年4月生有一子,该子算独生子吗?如果是,我怎样申请独生子。

民事相关
2019-02-04 21:53: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女不在独生子女范畴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
  • 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以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为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应当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2017年我国已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超生的或其他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依然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3、未婚生育第三胎甚至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社会抚养费只缴纳一次即可,不限地区。

      5、如需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夫妻二人都需要缴纳而并非一人缴纳即可。

      由上我们可知,国家虽然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依然需要公民注意是否符合放开二胎政策的放开条件,对于不符合二胎的生育条件或发生超生的,生育的夫妻需要缴纳相关的社会抚养费。
  •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谁来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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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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