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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企业没有合伙协议,有其他合伙人证明其是合伙人之一,本人在法庭上拒不承认是合伙人,逃避应负责任的。

合同纠纷
2019-05-16 10:08: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积极处理,祝好运,
  •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 民事诉讼法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其中的其他经济组织据包含了 依法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所以,如果你想起诉合伙企业,而该合伙企业已经登记并有营业执照,以该合伙企业为被告,合作人为负责人(不需要列合伙人为被告,如果判决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判决中的责任的话,执行的时候可以执行合伙人的财产,因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 您好!,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普通合伙人并不是以其家庭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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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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