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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家人住院,但是又不太清楚这方面报销的流程,所以现在挺着急的,因为现在住院的费用越来越高了,但是因为收入不是非常高,住院的费用对我们家来说就是一笔负担。所以我要尽快去报销了,但是想问一下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怎么走?

劳动纠纷
2018-10-02 06:36: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医疗费用报销流程的问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审核及审核范围:(1)经市医保中心批准备案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2)、异地居住、工作的人员,在居住地、工作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公出差、探亲的人员,因突发性疾病,在当地公立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4)、享受部分慢性病门诊补助人员,在门诊治疗、用药发生的医疗费用;
    (5)、经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同意在门诊进行特殊检查发生的费用;
    (6)、经市医保中心同意在门诊进行特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7)、其他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
    审核办法:(1)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医疗终结后10日内,携带本人医保证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发票、医嘱单复印件(因公出差、探亲人员应附单位证明;异地外驻人员应附异地外驻就医申报表;转院就医人员应附转院申请表)等审核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经办科室办理费用审核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因病在门诊进行特殊检查所发生的费用,于次月凭医保门诊病历、特检单、医保处方、医保发票等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因病在门诊进行特殊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每2个月凭医保门诊病历、特治单、医保处方、检查单、医保发票等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登记手续。享受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用药发生的费用,于每年6月、12月凭门诊病历、医保处方、医保发票等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办理费用审核登记手续时,经办科室当场清点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并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齐时,一次性告知参保人员尚需补交的材料。参保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齐。
    (3)经办科室按照国家“三个目录”有关规定,在当月完成所有受理材料的费用核审工作,并提供每份受理材料中不可报销费用及按比例负担费用的项目清单。对需要调查核实的医疗费用,审核时间适当延长,但自材料受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费用结算:(1)审核登记的次月15日至20日为费用结算时间(遇节假日顺延)。在此期间,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中心经办科室进行费用结算。特殊情况由市医保中心事先电话通知。
    (2)结算时,经办科室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构成清单,包括统筹报销金额、自付费用金额、自付费用分类构成和自付费用明细单,保证参保人员明明白白结算。
    (3)参保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履行签字结算手续。本人因故不能到市医保中心报销提现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备查。
  • 你好,医保报销流程:参保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等去定点医疗保险的医院医保办事处填写表格;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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