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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这边有个朋友要跟我借钱,说是会给我利息! 我知道10万块钱借他的话,每个月收2000块钱利息,然后期限到了之后一次性收回10万块钱本金,这样是合法的! 如果是借他10万块钱,分成12期,每期还我10333元,这样的话每期还款已经含有本金了,而且已经还了的本金还在继续计息,还是不是属性合法的呢?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应呢?

债权债务
2019-07-11 03:59: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还了的本金就不能再计算利息了。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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