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了在清算期间,职工有没有生活费,有的话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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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破产法】规定精神,涉及职工的因劳动产生的债务,排在第一,属于优先,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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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考公司法的程序,公司法的清算程序还是比较合理的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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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破产,破产管理人(以前称清算组)应将职工的养老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列为首要的支付主体,如果单位未这样做,那你可依法向单位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缴纳养老保险等责任。现在,你可与你单位其他职工联合起诉,委托律师,要求其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我们已做过多起这类案件。如有不详,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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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可知,企业破产财产清算顺序如下: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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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