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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打算要跟我的老公离婚,当时呢,他们家给了50万的彩礼,现在我的老公说,只要我要和他离婚,那么就要把彩礼给还给他们家,但是我觉得这个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我想了解一下最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什么情况下彩礼不返还,什么情况下彩礼要返还?

民事相关
2018-09-30 20:48: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有和对方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不会产生消耗,也就是给付一方只有付出没有受益,那么应该返还。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最后没领成结婚证的,可以要回彩礼;领了结婚证但不离婚或还没确定真要离婚的,是不能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彩礼的,即使是原来一方的家庭生活确实因此出现了困难,那也不能要回。
    谢谢!
  • 您好!关于什么情况下彩礼不返还的问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 你好,彩礼的返还条件,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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