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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信用卡4万多,前两个月没还然后上个月还了6000这个月还了1170。额度只有23000现在还了之后还欠44000多。广发银行法务部现在找到户籍地了。可是实在没钱怎么办,他们说要报警立案。说我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要判刑。我想问下是这样吗?

证券投资
2019-05-19 04:57: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还款。
  •   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刑,恶意透支的除外。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一万元将会依“信用卡诈骗罪”第四款“恶意透支”认定。    二,恶意透支的认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备注: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
  •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 所以你不是恶意透支,只是没有能力还,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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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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