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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人身保险理赔计算标准的问题,
1、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计算标准
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有责任的限额最高限额:12.2万元。
交强险赔偿限额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2、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计算标准
事故中造成第三者损失,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将在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中承担赔偿,具体涉及到理赔的项目主要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事故造成你残疾的,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这里的医药费方面需要你提供病历卡,拍片的报告,医药费发票和出院小结和住院医药费清单。误工费需要你提供单位上班的工资明细表和发放清单和劳动合同,没有的只能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来赔偿。交通费、住宿费同样需要正规发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按照住院天数计算。
财产损失的赔偿需要你提供修理发票,修理清单的原件,(当然,对方有保险的,你还需要通过对方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评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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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保险公司正常理赔时实行一次性赔偿,除非你通过诉讼途径,但是就本案而言,鉴于伤者要进行二次手术,你可以等伤者二次手术结束后建议他通过诉讼解决,到时候你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伤者也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获得交强险的赔偿,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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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都不负责赔付。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在以上场所的车辆,停车场有保管车辆的责任,因此由于保管人保管车辆不善造成的车辆丢失需要由保管人来承担责任。
建议投保人,不管保险公司是否负责理赔,如果车辆丢失,您都应该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向车场提出索赔。另外,驾驶员一定要注意保管好停车收据并贴身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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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保险赔偿费用的计算: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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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保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一般采用定值保险理赔方式。保险公司将按照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被保者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照伤残标准中所列明的伤残给付比例进行赔偿,计算公式为:理赔金额=基本保险金额×伤残给付比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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