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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和机动车相撞,电动车主腿部骨折,胸腔有少量积液,头部多处软组织受伤,机动车主怎么理赔电动车

交通事故
2019-01-31 01:17: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根据划分的事故责任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 这种情况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 伤者伤残鉴定情况 车辆保险 确定
  •   《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车辆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的,通常情况下,应当报警,请求交通事故主管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并依法对勘察结果制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双方确定责任后,可以依照责任大小来协商如何进行赔偿。
  •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勘查、拍照、记录、调查等收集证据,以确定划分事故的责任。
    二、根据伤情的轻重,本次事故中双方所负责任的大小进行调解、协商赔偿事谊,交警没有强制执行让对方赔偿的权利,也没有无限制的强制扣车让对方索赔的权利,最多扣车20天。
    三、如果在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肇事双方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要有一个过程,如果伤者病情稳定,功能不再有变化,只要司法鉴定部门对伤者出具伤残鉴定后,就可以进行赔偿了,如果病情不稳定、功能变化有可能好、也可坏,伤残鉴定就不能出具,法院自然也就不能进行判决了。
    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需要医疗费用和鉴定结论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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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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