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用社保卡和贫困户报销后回老家还能用合作医疗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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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凡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报销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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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流程: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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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看病报销比例:特殊病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详情如下:
一、使用特殊医用材料或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以及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和置换,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价格支付90%;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在门诊做透析,器官移植后在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在门诊化疗、放疗、介入治疗或核素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三、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四、连续缴费与报销比例挂钩,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1%,连续参保4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2%,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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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