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没有生育能力,如果离婚的话,领养的孩子会判给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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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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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分割有两种方式,第一,协商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所有,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分,法律是不干涉的。第二,法院依法判决,判决的原则是共同财产共同所有,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领养的孩子如果属于未成年,则由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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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司法实践,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5、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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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收养孩子,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如果私下收养孩子,在收养一段时间已经与孩子建立起感情后,可能面临孩子被要回的风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给送出孩子的一方支付金额较大的所谓“营养费”,还有可能陷入拐卖儿童罪的危险境地。
法条检索:
1.《收养法》(1998年11月4日修正)
第15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20条: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25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4号令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4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 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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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